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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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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锚注锚索

决定号: 30120

决定日: 2016年09月14日

申请号: 200920226255.4     展开

请求人: 淮南市顺辉锚固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宏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济南鲁科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