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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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辅助伞套

决定号: 35786

决定日: 2018年04月23日

申请号: 201310520705.1     展开

请求人: 河北硅谷化工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曾旻辉


无速度传感器矢量控制系统

决定号: 142171

决定日: 2018年03月13日

申请号: 201410427575.1     展开

请求人: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间充质干细胞体外传代基因组稳定性检测方法

决定号: 132387

决定日: 2017年10月24日

申请号: 201410025142.3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从胎盘绒毛膜组织中提取造血干细胞的方法及造血干细胞库的构建方法

决定号: 127465

决定日: 2017年07月26日

申请号: 201110112037.X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密件移交监控与审计的方法

决定号: 122026

决定日: 2017年04月10日

申请号: 201210181720.3     展开

请求人: 北京立思辰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沈阳立思辰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级联式高压变频器功率单元设计的验证装置和方法

决定号: 106523

决定日: 2016年02月19日

申请号: 201210268964.5     展开

请求人: 北京合康亿盛变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承重结构层及土工格栅和制造方法

决定号: 89022

决定日: 2015年05月05日

申请号: 201110178504.9     展开

请求人: 蓝派冲击压实技术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水泥混凝土路面层的破碎方法

决定号: 22384

决定日: 2014年03月12日

申请号: 200410077918.2     展开

请求人: 蓝派冲击压实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龙涛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四氯乙烯的制备方法

决定号: 22027

决定日: 2014年01月21日

申请号: 201010232033.0     展开

请求人: 白瑞雪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胡静


一种冷凝用传热管

决定号: 18552

决定日: 2012年04月28日

申请号: 200710043537.6     展开

请求人: 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原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粉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