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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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间充质干细胞体外传代基因组稳定性检测方法

决定号: 132387

决定日: 2017年10月24日

申请号: 201410025142.3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从胎盘绒毛膜组织中提取造血干细胞的方法及造血干细胞库的构建方法

决定号: 127465

决定日: 2017年07月26日

申请号: 201110112037.X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汉氏联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增朝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