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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鱼腥草注射液的制备方法及质量控制方法

决定号: 91691

决定日: 2015年06月23日

申请号: 201110281297.X     展开

请求人: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太兆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韬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