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彩色热升华墨水组

决定号: 35820

决定日: 2018年05月04日

申请号: 200910214163.9     展开

请求人: 珠海市墨的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联创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铮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段淑华


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

决定号: 35314

决定日: 2018年03月14日

申请号: 201310058356.6     展开

请求人: 四川巨人好儿郎酒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联创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代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周美华;王素远


产品质量追溯防伪系统及追溯防伪方法

决定号: 35183

决定日: 2018年03月12日

申请号: 201310058356.6     展开

请求人: 浙江甲骨文超级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联创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铮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周美华;王素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