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订购接受装置及订购数量显示方法

决定号: 70970

决定日: 2014年08月15日

申请号: 201010100597.9     展开

请求人: 东芝泰格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麻吉凤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信息提供装置、信息提供方法及店铺系统

决定号: 65830

决定日: 2014年04月16日

申请号: 200910147667.3     展开

请求人: 东芝泰格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麻吉凤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