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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辉石瓷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24875

决定日: 2017年06月13日

申请号: 201410077167.8     展开

请求人: 北京科技大学;佛山欧神诺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广友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仲波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