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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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复合透水砖

决定号: 31618

决定日: 2017年03月06日

申请号: 200610140628.7     展开

请求人: 北京英辉创业建筑材料厂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逯博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英创嘉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周建秋;王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