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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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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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墨盒

决定号: 33362

决定日: 2017年09月14日

申请号: 01142340.4     展开

请求人: 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永全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珠海智专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中


折叠箱平衡装置及其折叠箱

决定号: 30573

决定日: 2016年11月16日

申请号: 201320338878.7     展开

请求人: 裴胜招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永全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深圳市隆天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抗美;刘耿


智能吸尘器用触控开关及智能吸尘器

决定号: 28082

决定日: 2016年01月15日

申请号: 201220410297.5     展开

请求人: 鲍兴华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永全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顕


一种用于电动工具的刮铲

决定号: 18639

决定日: 2012年05月17日

申请号: 201120006974.2     展开

请求人: 泰州市高港区五九机械配件厂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永全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洁具用盖子和坐垫的安装支架

决定号: 15165

决定日: 2010年07月07日

申请号: 200620087945.2     展开

请求人: 厦门豪帝卫浴工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联德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易咏梅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松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