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净水设备和净水设备滤芯自动报修系统及方法

决定号: 140602

决定日: 2018年03月02日

申请号: 201410730005.X     展开

请求人: 佛山市云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陈小平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律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阚梓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