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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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实现降低噪音的离子风净化器

决定号: 23852

决定日: 2014年08月11日

申请号: 201220740298.6     展开

请求人: 山东尼尔逊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陈浩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王宝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