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索命中结果1条(可浏览前10000条数据)
决定日
申请日
一种低温下咪唑类离子液体吸收CO气体的方法
决定号: 88347
决定日: 2015年05月05日
申请号: 201210090909.1 展开
请求人: 北京化工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慧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