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由硬地板块构成的地板以及制造这种地板块的方法

决定号: 11372

决定日: 2008年04月21日

申请号: 97190692.0     展开

请求人: 北京脚下走地板技术服务中心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振安创业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祁纯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