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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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紧固门的系统和装置

决定号: 103651

决定日: 2015年12月23日

申请号: 200780019944.1     展开

请求人: 哈多高级设计与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卫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烟碱、其类似物、其前体或其衍生物用于通过以预防形式或治疗形式参与的α-MSH改善治疗各种病理过程的应用

决定号: 76538

决定日: 2014年10月29日

申请号: 200680054519.1     展开

请求人: 阿图罗·索利斯埃雷拉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5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1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卫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高硫粗铜的阳极精炼方法

决定号: 48672

决定日: 2012年12月20日

申请号: 200810158173.0     展开

请求人: 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捷诚信通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卫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