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用于隐形眼镜清洗装置的导电弹片及清洗机构

决定号: 32843

决定日: 2017年07月17日

申请号: 201520593041.6     展开

请求人: 苏州艾美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欣永瑞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庆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无锡互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庞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