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结核病诊断的化合物和方法

决定号: 23523

决定日: 2014年07月18日

申请号: 96197467.2     展开

请求人: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9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曹津燕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李慧惠;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