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机械搅拌设备用搅拌桨

决定号: 36526

决定日: 2018年07月03日

申请号: 200820070158.6     展开

请求人: 山东瑞尚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丙林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郑州天阳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聂孟民


秸秆捡拾切撕揉搓打捆机

决定号: 36473

决定日: 2018年06月28日

申请号: 201020138569.1     展开

请求人: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4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宏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农产品晾晒方法

决定号: 154451

决定日: 2018年06月22日

申请号: 201410148340.9     展开

请求人: 刘茂祥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吴开磊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生产轴承用物流传送料道

决定号: 152598

决定日: 2018年05月22日

申请号: 201310561388.8     展开

请求人: 宁夏巨能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吴开磊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电动独轮自行车

决定号: 36591

决定日: 2018年05月22日

申请号: 201110089122.9     展开

请求人: 廉芳芳;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安秋锦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0条第1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丙林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徐春祺


碳载金属纳米催化剂制备装置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52795

决定日: 2018年05月21日

申请号: 201410327015.9     展开

请求人: 厦门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吴开磊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防止汽车轮胎爆胎的方法

决定号: 151301

决定日: 2018年05月07日

申请号: 201510005087.6     展开

请求人: 韦顺凯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吴开磊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气选除杂器

决定号: 35788

决定日: 2018年04月28日

申请号: 201320351447.4     展开

请求人: 青岛瑞新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丙林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崔滨生


一种饱和加氢Ni催化剂的制备及其催化C5加氢的方法

决定号: 143985

决定日: 2018年04月23日

申请号: 201410786156.7     展开

请求人: 山东菏泽玉皇化工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吴开磊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组合模具和法兰制造工艺

决定号: 143247

决定日: 2018年04月16日

申请号: 201510201741.0     展开

请求人: 山西双环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毕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