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沐浴防护套

决定号: 29027

决定日: 2016年05月09日

申请号: 201220061327.6     展开

请求人: 成都科瑞普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黄培智;莫瑶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