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大型异步电动机的健康预警和继电保护融合系统

决定号: 59622

决定日: 2013年11月20日

申请号: 200810196388.1     展开

请求人: 河海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沈根水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应用于无钥匙进入系统的增强型3D天线

决定号: 20887

决定日: 2013年06月24日

申请号: 201020281914.7     展开

请求人: 无锡科锐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奚胜元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曹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