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具有低温加热补偿和温度均匀性补偿功能的液晶显示器

决定号: 95526

决定日: 2015年08月24日

申请号: 201110417450.7     展开

请求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五研究所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京君陶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沈根水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