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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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含噻吩环的有机光伏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41096

决定日: 2018年03月15日

申请号: 201610269837.5     展开

请求人: 扬州鑫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南京苏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沈振涛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