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双向移动立式钢筋自动弯曲机

决定号: 24369

决定日: 2014年11月03日

申请号: 200810172520.5     展开

请求人: 天津市银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天津市北洋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秀奎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陈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