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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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儿童绘画用颜料组合物及制备方法

决定号: 65998

决定日: 2014年04月25日

申请号: 201110169961.1     展开

请求人: 宁波工程学院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一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具有油表的燃油暖风机

决定号: 22574

决定日: 2014年03月28日

申请号: 201120209820.3     展开

请求人: 宁波宝工电器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一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