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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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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同时实时监管移动终端语音及短信息通信的方法

决定号: 155649

决定日: 2018年06月22日

申请号: 201310625599.3     展开

请求人: 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金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感知移动终端离线身份信息的方法

决定号: 152879

决定日: 2018年05月21日

申请号: 201410009538.9     展开

请求人: 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江苏北极鑫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5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金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文件防泄密系统及其工作方法

决定号: 151840

决定日: 2018年05月16日

申请号: 201310278476.7     展开

请求人: 钟丹东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帅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监控用户手机号码的装置和方法

决定号: 150787

决定日: 2018年04月25日

申请号: 201210039485.6     展开

请求人: 东南大学常州研究院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5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常州佰业腾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袁媛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