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具有新型进气道的单缸柴油机的气缸盖

决定号: 31267

决定日: 2017年01月04日

申请号: 201120316985.0     展开

请求人: 江苏武蕾机械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路接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刘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