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生物体表面的可凝胶化溶胶剂及其用途

决定号: 48375

决定日: 2012年12月06日

申请号: 200910041147.4     展开

请求人: 李泳雪;邢宪生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文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