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种含铜离子酸性蚀刻液再生系统
|
决定号:
27971
|
决定日:
2015年12月29日
|
申请号:
201020567155.0
展开
申请日: 2010年10月19日
申请人:深圳市洁驰科技有限公司
国际分类号:C23F1/46;C23F1/34
|
请求人:
无锡市瑞思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无锡华源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聂启新
|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全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