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立体袋成型机模具升降装置

决定号: 36673

决定日: 2018年07月18日

申请号: 201620247257.1     展开

请求人: 余国兴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斯可睿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林元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瑞安市翔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陈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