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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状病毒、核酸、蛋白质及用于产生疫苗、药物和诊断剂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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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号:
5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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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日:
2013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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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号:
200480030589.4
展开
申请日: 2004年08月18日
申请人:阿姆斯特丹病毒基因组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国际分类号:C12N7/00;C07K14/165;A61K39/215;C12Q1/68;G01N33/569;C07K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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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
阿姆斯特丹病毒基因组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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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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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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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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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林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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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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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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