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次性使用无菌采样器

决定号: 24867

决定日: 2015年01月05日

申请号: 200920297556.6     展开

请求人: EMD密理博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穆豪亮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徐宏


一种四氯化钛生产过程中用的尾气处理装置

决定号: 24864

决定日: 2015年01月04日

申请号: 201220730611.8     展开

请求人: 杜邦钛白科技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苗征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遵宝钛业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李志文;邹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