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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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株鹿角灵芝菌株及其应用

决定号: 132909

决定日: 2017年11月01日

申请号: 201610058137.1     展开

请求人: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研究所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徐槐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无菌配药器及使用该无菌配药器的配药方法

决定号: 124564

决定日: 2017年06月09日

申请号: 201410480833.2     展开

请求人: 山东众邦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伦文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