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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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逆反射制品及其制造方法

决定号: 15959

决定日: 2010年12月27日

申请号: 95193042.7     展开

请求人: 浙江道明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戴晓翔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丁业平;张天舒


用于织机的纱线制动器

决定号: 13768

决定日: 2009年07月28日

申请号: 97195882.3     展开

请求人: 浙江三禾电子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中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戴晓翔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油箱注油口密封盖

决定号: 11991

决定日: 2008年07月16日

申请号: 96116726.2     展开

请求人: 衢州力恒动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翔隆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戴晓翔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