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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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水中致毒金属离子的检测方法及检测装置

决定号: 143262

决定日: 2018年04月12日

申请号: 201410577988.8     展开

请求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黄丽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光伏智能电源

决定号: 140081

决定日: 2018年02月26日

申请号: 201410673766.6     展开

请求人: 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赵洪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高压开关柜局放带电检测有效性判断方法

决定号: 139442

决定日: 2018年02月09日

申请号: 201510785922.2     展开

请求人: 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赵洪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