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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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治疗鼻炎鼻窦炎药物制剂

决定号: 43634

决定日: 2012年06月25日

申请号: 200710304829.0     展开

请求人: 黄明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曹素珍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治疗艾滋病的中药

决定号: 43530

决定日: 2012年06月20日

申请号: 200810049975.8     展开

请求人: 魏建华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绍琳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治疗猪无名高热综合症的兽药

决定号: 42618

决定日: 2012年05月15日

申请号: 200810230454.2     展开

请求人: 岳道友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郑州中原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张春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