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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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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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计步器

决定号: 36621

决定日: 2018年07月09日

申请号: 201620056618.4     展开

请求人: 张杰材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5条第1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4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冷奇峰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细软智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张丹


一种易清洁的污水处理微生物反应罐

决定号: 154725

决定日: 2018年06月21日

申请号: 201510277289.6     展开

请求人: 重庆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海华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中高温环境下使用的高热导率镁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154225

决定日: 2018年06月12日

申请号: 201510091356.5     展开

请求人: 重庆大学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海华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无键盘输入方法及实现该方法的装置

决定号: 151642

决定日: 2018年05月15日

申请号: 201310547417.5     展开

请求人: 重庆金瓯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海华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纯粮固态白酒产品按生产日期逐年增值的销售方法和系统

决定号: 143336

决定日: 2018年04月13日

申请号: 201410086133.5     展开

请求人: 遵义博广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石文义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无输出隔离的声光调Q脉冲光纤激光器

决定号: 142057

决定日: 2018年03月23日

申请号: 201510473382.4     展开

请求人: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六研究所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李海华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硫硅酸钙矿物的制备及应用方法

决定号: 138536

决定日: 2018年01月29日

申请号: 201510066040.0     展开

请求人: 重庆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伍伦辰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