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工程机械平衡重

决定号: 25836

决定日: 2015年04月02日

申请号: 200810183124.2     展开

请求人: 台励福机器设备(青岛)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万桂斌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高散热性电抗器

决定号: 25434

决定日: 2015年02月28日

申请号: 201220398419.3     展开

请求人: 张乘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巩同海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戴勇;蔡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