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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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从铁合金生产废料中获得电解锰的方法

决定号: 51718

决定日: 2013年03月25日

申请号: 200480043137.X     展开

请求人: 费罗兰特卡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万学堂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制造带有金属基体复合材料制成的嵌件的管状部件的方法

决定号: 50963

决定日: 2013年03月04日

申请号: 200610083613.1     展开

请求人: 斯奈克玛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万学堂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