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启动多重传播服务及使用者设备电池节约的方法

决定号: 56230

决定日: 2013年07月16日

申请号: 200910161184.9     展开

请求人: 美商内数位科技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任永武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