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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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号: 40472

决定日: 2012年02月29日

申请号: 200510111938.1     展开

请求人: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刁玉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