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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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电热灭虫片

决定号: 98197

决定日: 2015年09月21日

申请号: 201210371742.6     展开

请求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俊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含有吡蚜酮与氟硅菊酯的复配杀虫剂及其应用

决定号: 95097

决定日: 2015年08月11日

申请号: 201010523602.7     展开

请求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俊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害虫驱避粉剂及其应用

决定号: 87747

决定日: 2015年04月27日

申请号: 201010510326.0     展开

请求人: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俊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一种人参保健饮料及其制备方法

决定号: 82057

决定日: 2015年01月14日

申请号: 201110114573.3     展开

请求人: 柳忠润;孙洪斌;马玉侠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万科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俊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