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用于产生质块的振荡运动的方法和设备

决定号: 139376

决定日: 2018年02月09日

申请号: 201280004573.0     展开

请求人: 戴维德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中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刘延喜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