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索命中结果1条(可浏览前10000条数据)
决定日
申请日
电炉节能炼钢输送装置
决定号: 20810
决定日: 2013年06月09日
申请号: 200720089528.6 展开
请求人: 特诺恩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卞孜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