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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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修复农田镉污染土壤的方法

决定号: 152711

决定日: 2018年05月28日

申请号: 201410401001.7     展开

请求人: 四川农业大学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吕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