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多驱动电动童车摇摆装置

决定号: 31549

决定日: 2017年02月28日

申请号: 201520372054.0     展开

请求人: 周冬云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周希良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杭州橙知果专利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李品;朱孔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