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图形编程语言对象编辑及报告工具

决定号: 50277

决定日: 2013年01月31日

申请号: 200710135730.2     展开

请求人: 费舍-柔斯芒特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周艳玲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