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电连接器

决定号: 20928

决定日: 2013年06月28日

申请号: 03226641.3     展开

请求人: 曾燕芳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实施细则第21条第2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深圳市鼎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哈达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