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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床护栏的锁位装置

决定号: 30961

决定日: 2016年12月19日

申请号: 201220214813.7     展开

请求人: 爱围儿(北京)母婴用品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水力自控翻板闸门及蓄水坝

决定号: 30528

决定日: 2016年11月11日

申请号: 200920108833.4     展开

请求人: 衢州市江川水力自控翻板闸门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赵镇勇


一种操刀式电磁保持选针装置

决定号: 30465

决定日: 2016年11月03日

申请号: 201420496602.6     展开

请求人: 金庆华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童卫忠


用于改善汽车空调出风温度线性度的混合风门

决定号: 30392

决定日: 2016年10月21日

申请号: 201320384650.1     展开

请求人: 重庆超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用于改善汽车空调出风温度线性度的空调箱流道

决定号: 30408

决定日: 2016年10月21日

申请号: 201310269687.4     展开

请求人: 重庆超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伸缩式书立

决定号: 30248

决定日: 2016年10月10日

申请号: 201420786616.1     展开

请求人: 慈溪市一行文具厂(普通合伙)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两用式充气枪

决定号: 29948

决定日: 2016年08月24日

申请号: 200810028423.9     展开

请求人: 珠海市海鹏汽车检测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李双皓


一种仿真滑雪垫

决定号: 29650

决定日: 2016年07月11日

申请号: 201520049001.5     展开

请求人: 成都丹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曹志霞


一种可拼接的滑雪垫及人造滑雪场

决定号: 29652

决定日: 2016年07月11日

申请号: 201520050047.9     展开

请求人: 成都丹翔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曹志霞


一种火力发电厂凝汽器真空维持系统

决定号: 29410

决定日: 2016年06月20日

申请号: 201220064029.2     展开

请求人: 广东金信方正律师事务所;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北京勤能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全部有效

法律依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专利法第26条第4款;专利法第22条第2款;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宪功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