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型:
合议组成员:
    组长:      主审员:
请求人委托:
    代理机构:      代理师:

一种街道改造的设计方法

决定号: 93427

决定日: 2015年07月14日

申请号: 201110344153.4     展开

请求人: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上海伯瑞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旭彤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