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索命中结果1条(可浏览前10000条数据)
决定日
申请日
一种社交网络实现方法、系统及业务平台
决定号: 103753
决定日: 2015年12月21日
申请号: 201210104861.5 展开
请求人: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维持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派特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孟桂超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 技术支持: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2047258号-7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