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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显示主叫位置信息的方法

决定号: 43360

决定日: 2012年06月12日

申请号: 200410104106.2     展开

请求人: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宋志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


锂离子可再充电电池用的电解液和包括它的锂离子可再充电电池

决定号: 17714

决定日: 2009年06月23日

申请号: 200510073375.1     展开

请求人: 三星SDI株式会社

决定结论: 撤销原决定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33条

请求人委托代理机构: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请求人委托代理师: 王琦宋志强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机构:

专利权人委托代理师: